第(3/3)页 女子组的领队个子较挨,比全队统一身高挨了半个脑袋,那个女生扎着马尾,嘴里叼着一根巧克力棒,女生的容貌算不上特别好看,但也不差,能看的过眼。 最让人吸引人的,是她桀骜不驯的眼神,越看,越让人脑海中蹦出一个词——女痞。 观众们目瞪口呆。 难道是因为十二中已经放弃比赛了,所以才穿的这么花里胡哨的来给大家娱乐娱乐的?! * 十二中起初对安也然选的队服十分抗拒,可穿久了之后,他们竟然诡异的接受了这种设定。 “咱们要当球场上最亮丽的风景线!咱们要与众不同,才能凸显实力的与众不同!” “粉色晃眼睛,尤其是这种骚粉色,穿在身上能够立刻打乱对手的视线,而且这种比赛并非完全正式的,对队服没有过多的要求。” 赵杰也是篮球队的人,虽然以前在二年级被安也然打哭过,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相处,他已经被这货身上那种莫名的痞子气质深深折服了,变成了安也然手下的一号狗腿子。 “然哥,咱们就叫社会队吧!” “队名倒是还没想好,你怎么会提这个名字?” 这么多年过去,这人的中二社会病看来还没治好。 不过名字什么的,都是虚的,安也然点头,“成!不过要当社会人,你们还缺了一点东西。” “是什么?”队员们问道。 安也然笑而不语,她拿着颜料,在每人胳膊上画了一个粉红色的猪头。 ——小猪佩奇身上纹,掌声送给社会人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