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顾辙就是摆明了告诉对方:你得罪我了,哪怕这个案子我放手了,但我有本事找到你专利库里其他跟本案无关、本身素质又不扎实的专利,到时候一个个到国知局去提《无效宣告申请》,看谁扛得住。 只要随便宣告成功一个,被告公司的损失何止比本案的损失大几十倍。这就是顾辙计划的盘外招“你打你的,我打我的”,我根本不在你圈定的战场范围内打。 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,如果企业不是得罪人太狠,或者主动挑衅了友商、侵权了友商,友商也不会用这种形同军备竞赛、总体战的无限制互怼。 因为大家的专利库多多少少都有问题,都有不扎实的凑数货,如果主动引爆了这种对抗,招来报复的话,自己也会损失惨重。 等于是互相撕破脸把对方一些凑数的专利给无效化了,然后便宜了第三方递四方。 另外,大部分知识产权律师、专利代理人,也不会贸然接这种活儿,因为他们也要担心“我这辈子还要接很多客户,谁知道我将来接的客户专利库是否扎实”。 如果随随便便得罪人,将来遇到他自己的客户不干净的时候,就会被人报复,那么那些有瑕疵的、底气不足的客户,就不敢找仇人太多的事务所来代理了,事务所的生意也会受影响。 所以在圈内,这种得罪人的事情,基本上都是对方确实侵权错在先、反击方有充分的理由让圈内其他吃瓜事务所服众,知道你不是乱咬而是事出有因,才敢干的。 这种事情,偏偏只有顾辙这种“有本事做一个顶级律师,但他这辈子已经没打算去做全职律师”的存在,才会直接掀桌子不怕得罪人,跟那些“职业打假人”差不多了。 有些事情,顾辙心态很清楚:我一辈子做一次就够了,捞到第一桶金,以后不指着这个吃饭。 他以后的其他专利申请,也都确保打铁先要自身硬。 那些“堆叠显而易见的一般性技术改良”然后试图蒙混过关刷数量的专利,他在这波之后,就没打算再干了,所以他不怕人对等报复。 而且,在这个问题上,他依然是那个一以贯之的心态:有些事情,一辈子做一次,证明自己“有本事做成这个事情,有足够的智商来完成如此足智多谋的阴险操作”,就行了。 免得被人说“非其不欲,乃其不能”,威都立不起来,以后圈内人都不怕他。 这次的被告,就是顾辙拿来祭刀立威、丰富履历的,钱反而是次要。 …… 顾辙清楚这些道理,被告方的陈清风和冯芸也清楚这些道理,但站在调解人立场上的潘筱婷暂时不知道—— 这也不是她业务水平不好,而是她没有调查研究,不知道被告企业自己的专利库里,凑数货有多少、打铁是否紫胜英。 这一点只有被告自己心里清楚。 所以,潘筱婷看了这个证据后,立刻就善意提醒:“原告,我不得不提醒你注意,法律是讲究直接、实证证据的地方,至少也要有完整的证据链。 你目前出示的这个证据,只能作为一个无法成链的间接证据,到了庭审的时候,有较大概率不会采纳你这种恶意类推——法律从来不会因为被告人平时的制度、作风,来判断某个个案的事实。” 她这番话,稍微举个例子就可以听懂。 第(2/3)页